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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高空作业时如何进行安全防护?

防护用品的穿戴

1. 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包括:防尘防毒面具或口罩、绝缘鞋、焊工工作服、眼镜或带有特制滤光镜片的面罩。

2. 严禁穿化纤服、短袖、短裤、凉鞋,女工辫发必须扎在工作帽内。

3.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焊接设备、用具及作业环境的检查

1. 电焊工开始焊接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如:开关、电源线、电缆线、电焊机外壳的接地保护线、电焊钳等进行检查、测试。不得有松动或虚连。

2. 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3. 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4. 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开关箱内必须装设二次宽载降压保护器,导线绝缘必须良好。检查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稳压电源指示正确。

5.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脚手架、钢丝绳、铁板等裸露导体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电焊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良好。

6.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四周工作环境是否允许烧焊,确认为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7. 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70℃。

8. 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 °C应冷却。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焊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1. 合闸刀开关时,应左手合闸,人体应偏斜站,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

2. 注意保护手把线与回线不受机械损伤,手把线、回线需要穿过铁路时,应从轨道下通过。

3. 焊接密封容器应打开孔洞设立绝缘保护。

4. 在容器或密闭金属容器内焊接,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应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内油漆未干不准施焊;严禁往容器内输入氧气。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保护。

5. 施工焊地点潮湿时,焊工应站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

6. 在存有毒物质的场所焊按时,要清除残存物,经化验合格后加强通风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场所有专人防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 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9. 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 多台焊机在一起同时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防光棚。

11. 转动机器设备进行焊接时,必须断电和设有“修理施工、禁止运转”的安全标志或设专人负责看守。

12. 在焊接各种胎型及笨重物件时,工件必须放置平稳,两人或两人以上抬放工作物,动作要协调,以免碰伤手脚。

13. 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机发生故障或漏电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气维修人员修理。

14. 高处焊接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过程中设专人监护;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工作点要牢固,焊条工具等要放好,防止掉下伤人,下边做好安全措施和以及防火措施,设专人监视,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严禁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5. 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人员修理。

16. 移动电焊机或往远处拉线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移动;拉动手把线时,要注意防止绊动风动夹具阀门,以防夹具误动伤人。

17.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18. 雨天或厂房漏雨时,应将焊机遮盖好,所有导线、手把线应架在干燥或不导电的建筑物上。

19. 焊接笨重工作物需要使用天车时,应严格遵守《起重司索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钢丝绳及吊、卡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吊运时,捆绑牢固、不得倾斜,并应叫周围工作人员让开。

20. 在转胎、交车线及其它移动场地上焊接时,要注意安全联系。

21. 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必须经安技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焊接。

22. 仰面焊接时,要扎紧衣领、袖口,防止火花烫伤。

23. 焊接有锈工作物、进行除锈或清除焊渣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24. 焊接完的灼热工件,不准放在电线、乙炔橡胶软管及氧气瓶、氧气橡胶软管及安全道上,应放置在规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25. 移动焊机时,不准用手把线或其它导线作捆绑绳索使用。

26.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严禁在火星能飞溅到的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地方焊接

27. 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的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等)时,必须用清洗液等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后,并打开孔盖或留下30mm的出气孔后,方准焊接。

28. 在地坑或锅炉容器内部焊接时,应设专人监护;下地坑焊接时,应检查有无有毒气体;禁止在坑内使用瓦斯灯或电压超过12V的照明灯。

29. 工作中,不准触摸焊机内部,以免触电; 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30. 进行高处作业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使用的木梯不得有腐朽缺蹬现象,梯子应放置稳固,与地面成60°~70°夹角;不准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爬在梯子最上部的两蹬上作业。

挂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不准随手上下抛扔。

高处作业处下面10m范围内,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监护人员。

高处作业时,焊具线应挂在安全可靠处所,地面设监护人员。不准将管线缠在身上,上、下及作业。

电焊作业消防安全规定

1. 在存在可燃物的场所内进行焊接时,以及焊接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扩散区域施焊前应严格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充分准备后,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

2. 施工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

3. 在已使用过的罐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严禁在未查明之前动火焊接。

4. 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时,严禁焊接。

5. 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6. 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7.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一般不得进行焊接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应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在这些场所焊接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要求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油库、气柜、堆垛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易燃易爆的装置、设备和管道。

8. 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应确定专人进行看守监护。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进行电弧焊接时,应有科学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技术方案切实可行,并设有专人看护,施工指导,准备好灭火器材,以确保安全施工。

9.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