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若各地基本建设工程全面铺开,许多建设项目面临工期紧、任务重、难度高、风险大的巨大压力,随之而来的安全生产风险与压力则更为严重。一系列无土地批文、无施工许可、无报建报监、无“三同时”审查、无工程监理、无委托设计依据和设计合同及其审定批准而擅自违规开工的工程项目中的重大伤亡事故不断发生。分析事故的原因,目前各地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上,突出表现为“六缺失”现象。
“六缺失”现象
1.风险责任缺失
建设单位面对项目大量开工.安全风险加剧等因素,主要负责人或主要经营者在决策上往往重经济效益、重建设速度,放松安全生产的管理,忽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因此,造成施工、登高、用电、防火、搬运以及特种作业等重点工作和现场安全缺人抓、无力抓,事故隐患一大堆。
2.培训教育缺失
在多起建筑施工的死亡事故中,100%为外来务工人员,且全部是违章操作。各施工工地绝大部分的作业人员来自于外地,来自于农村,还有的是“马路民工”或“家庭民工”等。他们缺乏安全培训教育,缺乏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知道如何规范作业,违章操作和盲目操作现象十分普遍。个别施工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从到工地至因工死亡只有短短的几天,甚至在一起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还不知道死者的姓名。从没有人为他们进行安全培训,他们,成了违章操作的牺牲品。
3.申报审批缺失
许多出事故的建设单位对将建设项目未执行国家关于新建、改建、扩建、搭建等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即使在开工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不向有关部门补办申报审批。而且有的项目费用高达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改变了原有建筑设计的用途、结构和承载,都照样不办施工许可和报建报监手续就擅自施工,出现了项目无立项,开工无报批,搭建无验收,转包无资质,施工无监管,安全无介人的现象,这些都给事故的必然发生造成严重隐患。
4.安全把关缺失
一些项目从平衡到设计,从招标到发包,从施工到验收,从选材到用料,以及现场监督和监理等都出现了安全把关的疏漏和真空现象。不少施工队没有一个有资质的项目经理和安全专职人员,有的也仅仅是挂名而已。而且,在项目平衡或项目发包中,建设单位的投资、财务、物业、施工等部门都参与了,唯独忽视了安全管理部门,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专职人员的介入,没有监督把关的介人。有的安全专职人员对建筑施工不专业、不熟悉,从而缺失了对施工方、外包方、外协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显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措施和施工安全的保证根本得不到落实。
5.承包制约缺失
各地建筑工程层层转包是月前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在多起死亡事故,施工项目无一不是多层分包.多层转包的,而且在分包转包中均无视对方是否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的资质。大部分建设单位犯的同一个错误,都是把施工项目发包给自己熟悉的但又不其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项目发包后,建设单位与设计方施工方或承包方均缺乏严格的安全把关措施,特别是在多方交叉作业项目中,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均存在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甚至不签协议等漏洞。而承包方为了经济效益,不管是大项目还是风险项目,不顾自己有无能力,均一揽为之.然后再分包、转包。再承包施工的企业大多数为无资质、无许可证的挂靠施工队。
6.监控管理缺失
由于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监管不跟进,加上施工负责人关心工程施工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监理方等之间缺乏协调,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制约措施.因此,建筑施工出现了项目承包一包了之,往往都是进度指标压缩掉了安全要求,造成施工现场中安全生产无法监管,应急预案无法实施,违章行为无法制止,人员进出、上下施工、货物吊运、交叉作业等安全保障无法落实,安全用电、高处防坠、施工防护、特种作业、防火管理以及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等措施均无法到位。